第 13 / 18 章

第十二章 诠释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原理、方法与实践》· 阿诺·巴塔查尔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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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第十二章 诠释研究

最后一章介绍诠释性研究,或者更具体地来讲,诠释性案例研究。该章将探索其他几种诠释性研究。那些实证性或演绎性的方法如实验室实验或者调研法都是具体地用于理论(或假设)检验的,而诠释性或归纳性的方法例如行动研究法和人种志研究法则用于理论构建。与那些从理论出发并采用实证数据进行理论检验的实证研究方法不同,在诠释性研究中,研究者从数据出发并尝试从观测到的数据中抽取出与感兴趣的现象相关的理论。

“诠释性研究”一词经常被不严谨地用作“定性研究”的同义语,尽管这两个概念非常不同。作为一种研究范式(见第三章),诠释性研究基本前提假设是:社会现实并不是单一或客观的,而是由人的经验与社会情境所塑造的(本体论),因而相关研究应该在其所属的社会历史情境中进行以调和不同参与者的主观表述(认识论)。因为诠释性研究者将社会现实看作嵌入于社会情境中并不太可能从社会情境中所抽象出来的,他们通过“意会”的过程对其进行“诠释”而不是进行假设检验。这是与那些实证主义者或机能主义者不同,那些人假定社会现实是可以独立于情境而存在的并可以从这些情境中进行抽象的,因而可以通过客观技术如标准化测量进行分解式地研究的。一个研究者是应该追求诠释性还是实证性的研究取决于其针对现象本质以及解决现象的最优方式的范式方面的考虑。

然而,定性与定量研究指的是关于数据收集类型与分析方法方面的实证性或数据导向性的考虑。定性研究主要基于非数字数据,如访谈与观测,而定量研究则采用数字型数据如分值与度量。因此,定性研究不适用于统计过程如回归分析等,而是采用类似内容分析的技术进行编码的。有时,编码定性数据可以用表定量地显示编码的出现频率,但这些数据并不能进行统计分析。很多纯诠释性研究者反对采用编码的方法,认为这种对本质上具有主观性的社会现象寻求一致性或客观化的努力是没有意义的。

虽然诠释性研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定性数据,定量数据可以比定性数据提供针对现象的更为精确与清晰的理解。例如,艾森哈特(1989)在其关于动荡环境中的决策问题的诠释性研究中(在上一章案例研究中进行过讨论),收集了一些数字型数据,如每个企业做出某项战略决策所花费的时间(介于 1.5 个月到 18 个月之间),针对每项决策有多少个备选方案,以及受访者对于组织冲突的看法等。这样的数字型数据有助于清晰地区分快速决策企业与慢速决策企业而不需要依赖于受访者的主观判断,也有助于对确定快速与慢速决策企业所考虑的备选方案数量以及冲突的程度。诠释性研究应该尽量根据研究现象对定性与定量数据进行收集,实证性研究也是一样。联合运用定性与定量数据(经常被称之为“混合模式设计”)可能会引发独特的理解,应该在学术界予以赞赏。

诠释性研究源于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语言学与符号学,在 19 世纪早期就已经出现,远早于实证研究方法。由于其定性数据收集与诠释过程的主观性的本质,很多实证研究者认为诠释性研究是有误的和有偏的。尽管如此,由于很多实证研究方法并不能产生有趣的观点与新的知识,导致诠释研究从上世纪 70 年代开始复苏,尽管对诠释性研究结论的信度与效度提出了很多苛刻的标准。

与实证研究的区别

除了前面讨论过的在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前提假设上的根本性的范式差异,诠释性研究与实证性研究还存在其他一些差别。第一,诠释性研究采用“理论性抽样”的策略,研究的站点、被试或案例都是基于理论考虑而进行选择的,如其是否与研究现象相匹配(如可持续实践只能在那些实施了可持续实践的组织进行研究),他们是否具有与研究相符合的某些特质(如一项研究企业创新驱动力的研究应该包括一些高创新性的企业和一些低创新性的企业,从而可以对这些企业进行比较),案例是否从总体中进行随机选择(为了研究广义性的目的)。因此,只要与研究的本质相符合,方便性样本和小样本对诠释性研究而言是可行的,这在实证研究中是行不通的。

第二,研究者在诠释性研究中的作用被予以高度关注。在某些方法中,如人种志法、行动研究、和参与者观测法等,研究者被当作社会现象的一部分,其在研究过程中的具体角色与参与需要在数据分析时予以清晰描述。在另外一些方法中,如案例研究中,研究则必须在数据收集与分析过程中保持中立或者不偏不倚的姿态,以确保其个人的偏差与先入之见不要玷污了诠释性研究的主观性结论的本质。在实证研究中,研究者被认为是脱离与研究情境而独立存在的,其不应使得数据收集与分析过程有偏差。

第三,诠释性分析是整体性的和情境性的而非简化或孤立的。解释性的描述倾向于从社会现象的参与者的角度关注语言、符号与意义,而不像在实证研究中那样大量使用统计分析技术。诠释性研究的严谨性可以从数据收集与分析的系统性与透明性方法来判别,而不像实证研究中那样依据变量效度或显著性检验的统计标准。

最后,在诠释性研究中,数据收集与分析可以同时和重复进行。例如,一个研究者可能进行了一次访谈然后在进行下一次访谈之前对其进行编码。同时性分析可以帮助研究者修正访谈草案中的潜在缺陷或对其进行调整以更好地把握研究现象。研究者甚至可以在其意识到原来的问题不能产生新的或有用的观点时对原来的问题进行修改。这是诠释性研究的一种非常有价值但经常被低估的好处,而在实证研究中,一旦数据收集开始则不能再进行任何更改。

诠释性研究的好处与挑战

诠释性研究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第一,其非常适于探索那些复杂、相关或多面的社会过程背后隐藏的原因,如企业间的关系或办公室政治,这些通过定量方法获得的证据将是有偏的、不精确的或者很难获取的。第二,在那些先前理论不存在或不充分的研究领域,这种方法有助于理论构建。第三,这种方法非常适于研究情境具体化的、独特的、异质的事件或过程。第四,诠释性研究有助于发现有趣而相关的研究问题或议题,以备后续研究。

同时,诠释性研究也面临着自身的一系列挑战。第一,这类研究需要比实证研究在数据收集与分析过程花费更多的时间与资源。太少的数据可能会导致虚假或不成熟的猜想,而太多的数据对研究者来说又不能有效地进行操作。第二,诠释性研究需要受过良好训练的研究者,其应该能够从参与者的角度来审视和描述复杂的社会现象并调和这些参与者的各种观点,而不应将自己的偏见或成见灌输于结论中。第三,并不是所有的参与者或数据源都是同样可信的、无偏差的或者对研究现象了解深刻的,其可能是具有未公开的政治目的的,这些都将导致误导性的或虚假的印象。参与者与研究者之间的信任不足可能会阻碍参与者给予诚实全面的自我表述,而这样的信任建立则需要时间。这就要求诠释性研究者能够“看透迷雾”

(隐藏或偏差性的目的),理解问题的真正本质。第四,由于诠释性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在本质上是非常情境化的,这使得这些结论不具可复制性或广义性。最后,诠释性研究可能有时并不能解决感兴趣的研究问题或预测未来行为。

诠释性研究的特征

所有诠释性研究必须遵循如下所述的一系列共同的准则。

自然性的调查。社会现象必须在其所属的自然情景下进行研究。因为诠释性研究假定社会现象是嵌入于社会情境中并不能从这个情景中孤立出来的,对于这类现象的描述必须建立于其社会历史情境之上。这表示应该对情境性变量进行观测并在对现象进行解释时予以考虑,尽管情境敏感性可能会限制结论的广义性。

研究者作为工具。研究者经常是嵌入于其研究的社会情境之中的,其应该被看做是数据收集工具的一部分,所以他们必须利用他们的观察技巧,他们与参与者的信任以及他们提取正确信息的能力。此外,研究者对社会情境的个人洞察力、知识与经验对于精确地描述研究现象至关重要。同时,研究者也需要充分意识到自身的偏见与成见,使得这些偏差不要影响其公正精确地描述现象的能力。

诠释性分析。需要按置于社会情境中的参与者的眼光来对观测进行诠释。诠释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涉及到从社会参与者的主观角度来看待与感受现象。第二个层次是对参与者的感受的意义进行理解,从而对研究现象进行“深度阐述”或构建丰富的叙述故事,以理解参与者为什么那样做。

采用有表现力的语言。对参与者的文字和非文字的语言进行记录以及对这些语言进行分析是诠释性分析的组成部分。研究必须确保所提出的故事是从人的视角而非机器的视角来观测的,必须描述出那个人的表情与感受,这样读者才能够理解这个人并把这个人跟现象联系起来。采用想象、比喻、讽刺或者其他修辞手法在诠释性分析中是很常见的。

时序性本质。诠释性研究往往并不是为了寻求某些具体答案,而是为了随着社会过程的展开对动态的社会过程进行理解或“意会”。因此,这类研究需要研究者切身处地地在研究站点待一段时间以把握研究现象的整体演化过程。

解释性循环。诠释性表述是一个在个体观测(文本)与整个社会现象(情境)之间来回游走的迭代过程,从而协调纷争以建立一个与各种主观观点以及置于其中的参与者感受相一致的理论。这些在对现象的理解或意义与观察之间的迭代过程将一直持续到达到“理论成熟”阶段,这时其他新的迭代并不能带来对现象更多的洞察。

诠释性数据收集

在诠释性研究中可采用多种技术进行数据收集,其中最为常用的方法是访谈(包括面对面、电话或焦点组)。访谈类型与策略已经在关于调查研究的章节中进行了详述。第二个方法是观察。观察性的技术包括直接观察(研究者保持中立,作为一个被动的局外人并不亲自涉入研究现象,如案例研究)和参与者观察(研究者作为现象的一个积极的参与者,其投入或仅仅是出现将影响被研究的现象,如行动研究)。第三种技术是文件整理,研究者利用外部与内部文档如备忘录、电子邮件、年报、财务声明、新闻报纸、网站等形成对研究现象的进一步洞察或者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诠释性研究设计

案例研究。正如在上一章所讨论的,案例研究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研究站点的现象进行集中纵向研究以期获得详尽的情境化的结论或对研究现象的动态过程进行理解的方法。案例研究是一种独特的研究设计,因为其既可以用作阐述性研究以构建理论也可以用作实证研究以验证理论。上一章已经对案例研究的技术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给出了典型示例。案例研究者应该是社会情境中的中立观测者(直接观察)而不是积极参与者(参与者观察)。像其他诠释性研究方法一样,能否从案例研究中获取有意义的结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研究者的观察技巧与整合能力。

行动研究。行动研究是一种定性研究方法但其采用实证研究设计旨在理论检验而非理论构建(之所以在本章讨论是因为缺乏合适的地方)。这是一种交互式设计,其假定复杂的社会现象最好可以通过在这些现象中引入改变、干涉、或“行动”并观察这些行动对现象所产生的影响来进行研究。通过这种方法,研究者经常作为一个咨询顾问或者组织成员嵌入到这种社会情境中(例如一个组织),发起应对一个社会问题的行动,然后查看其行动是如何影响现象的,同时可以从行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来学习并生成深刻的见解。行动的例子包括组织变革项目,如将新的组织过程、流程、人或技术引入组织,或者替代那些旧的,以期提升一个组织在其商业环境中国的绩效或利润。研究者的行动选择应基于理论,这些理论能够解释这些行动为什么或如何带来预期的社会改变。理论的验证可以通过查看所选择的行动在多大程度上成功地修复了目标问题而实现。同时进行的问题解决与见解生成是行动研究区别与其他研究方法(其可能不涉及问题解决)和咨询(其可能不涉及见解生成)的关键属性。因此,行动研究是连接研究与实践的很好的方法。

行动研究有几种变化形式,而这些方法中最有名的是萨斯曼和埃弗雷德(1978)13设计的参与型行动研究。这种方法遵循一个由五个阶段组成的行动研究循环:(1)诊断,(2)行动计划,(3)行动开展,(4)评估,(5)学习(见图 12.1)。诊断包括在社会情境中确认与定义问题。行动计划包括确认与评价针对问题的备选方案并基于理论原理决定未来将采取的一系列行动。行动开展是执行计划的一系列行动。评估阶段分析发起的行动在多大程度上成功地解决了原来的问题,即根据理论得出的效果是否在实践中真实发生。在学习阶段,利用从行动评价中得来的体会与反馈以形成对问题的领悟并对未来的行动的修改或改进提出建议。基于行动评估与学习,应对行动进行修改或调整以更好地解决问题,然后根据修改的行动重复这个研究循环。一般建议将整个行动研究循环至少遍历两遍,这样从第一次循环中学到的知识可以被用于第二次循环的实施过程。数据收集主要采用参与观察的方法,其他的技术如访谈或文档证据也可用于佐证研究者的观察。

图 12.1 行动研究循环

人种志法。人种志研究法源于人种志学,其强调在特定文化背景下对现象进行研究。研究者必须在其社会文化环境中浸入很长一段时间(一般8个月到 2年),并应参与、观察和记录13Susman, G.I. and Evered, R.D. (1978). “An Assessment of the Scientific Merits of Action Research,”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23), 582-603.所研究的文化及其社会参与者在该自然情境中的日常生活。主要的数据收集方法是参与型观察,数据分析包括“意会”的方法。此外,研究者必须做大量现场笔记,用细节描述来记录其体会,这样读者才能像研究者一样感受到同一个文化。在这种方法中,研究者起两个作用:利用其特殊的知识与参与来形成深刻理解(理论)以及说服学术界知晓所研究的现象的跨情境本质。

人种志学研究的一个经典的例子是珍妮·古道尔关于灵长目行为的研究。在该研究中,她与黑猩猩一起生活在其位于冈贝国家公园的栖息地,观察他们的行为,与他们进行互动,共享他们的生活。在此过程中,他掌握并记录下黑猩猩是如何寻找食物与庇护,他们是如何与同类进行交往,他们的沟通方式以及交配行为等。更近的一个例子是迈拉·兰格(1996)14关于有子女受到有生命威胁的疾病的家庭的决策行为的研究,以及影响这种决策的物理、心理、环境、道德、法律与文化议题。研究者跟踪了大约 80 个患有不可治愈疾病的儿童及其家庭 2 年以上的时间。数据收集包括参与型观察以及与儿童及其父母与亲属以及医疗提供者之间的交谈,从而整理他们的生存体验。

现象学。现象学是一种强调研究有意识的体验并将此作为理解我们周围的现实的一种方式。它基于 20 世纪早期德国哲学家埃德蒙德·胡塞尔的想法,认为人的体验是一切知识的源头。现象学对与有意识的体验(如人的判断、看法与行动)相关的现象进行系统性的思考与分析,从而实现(1)从相关参与人的各种主观看法来体会与描述社会现实,以及(2)理解这些主观感受背后的符号意义(“深度结构”)。现象学调查需要研究者摒弃其任何先见与个人偏向,置身于参与者的情境,设身处地感受这种情景,从而对影响参与者的思考、感受与行为的深度结构进行充分理解。

图12.2 现象学研究方法14Bluebond-Langer, M. (1996).In the Shadow of Illness: Parents and Siblings of the Chronically Ill Child.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有些研究者将现象学看作一种哲学而不是一种研究方法。针对这个批判,乔治和乔治

(2003)15开发出一种存在现象学研究方法以指导该领域的研究。如在图 12.2中所示,这种方法可以分作数据收集与数据分析两个阶段。在数据收集阶段,首先对置身于某个社会现象中的参与者进行访谈以获取其关于调研现象的主观感受与观点。示例性的问题可以是“你能否描述下你平常的一天”或“你能否对那个特别事件给出更细节的描述”。对这些访谈进行录制并抄录,以备进一步分析。在数据分析阶段,研究者阅读记录以(1)获得一个整体印象,并

(2)列出那些能够代表参与者主观感受的“显著性单元”。显著性单元的例子是某种概念如“感受到的空间”和“感受到的时间”,这些都可用于对参与者的心理感受进行归档。例如,参与者是否在体验一种现象(“感受到的空间”)时感到安全、轻松、深陷其中或快乐?参与者是否感受到压力、慢速或不连续(“感受到的时间”)?现象学分析应该考虑参与者的临时景象(即他们对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感觉),研究者必须通过想象将自身换位于参与者的情景(即临时生活在参与者的生活中)。将参与者的生活感受采用陈述方式或或主题刻画方式进行描述,并在这种脆弱与模糊的生活感受中确定参与者所表达的意思的多个层面。

诠释性研究的严谨性

实证研究采用“演绎”的方法将社会现实简化为简约的理论和法则,阐释性研究则试图通过涉入现实所处的情境之中的参与者的主观视角来诠释社会现实。这些诠释是非常情境化的,自然难以推广到其他研究情境。因为诠释性分析是主观性的且对嵌入其中的研究者的经验与洞察力非常敏感,这种方法经常被实证主义(功能主义)研究者认为是不严谨的。不过,由于诠释性研究与实证主义研究是基于不同的本体论与认识论假设的,实证主义者所认为的严谨如信度,内部效度与广义性在此并不适用。尽管如此,林肯和古帕(1985)16提出了一系列用于判断诠释性研究的严谨性的标准。

可靠性。如果两个研究者采用同一套证据独立地对同一个现象进行评价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或者同一个研究者在不同的时间对同一个或相似的现象得出相似的结论,则可以认为该诠释性研究是可靠的。这个概念与实证研究中的信度是相似的,两个独立研究者的一致性与评估者间信度是相似的,同一研究者对同一现象的两次观测的一致性与重测信度是相似的。为确保可靠性,诠释性研究者必须对他们的研究现象与研究现象所在的社会情境给出充足的细节,这样可以使读者独立地鉴定他们的诠释性结论。

可信性。当读者认为其结论可信时,诠释性研究可看做是可信的。这个概念与实证研究中的内部效度很相像。诠释性研究的可信性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提高,如提供研究者在现场的参与的证据,展示数据是如何从不同参与者的聚合或收集的,保持一丝不苟的数据管理与分析流程,例如访谈的逐字记录,精确地录制访谈,清晰地记录理论上和方法上的决策,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对数据收集与分析进行独立的审计。15Giorgi, A and Giorgi, B (2003) Phenomenology. In J A Smith (ed.) Qualitative Psychology: A Practical Guide to Research Methods.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16Lincoln, Y. S., and Guba, E. G. (1985). Naturalistic Inquiry. Beverly Hills, CA: Sage Publications.

可确证性。可确证性指的是在诠释性研究中报告的发现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独立地被他人所确证(例如参与者)。这与实证研究中的客观性的概念相似。因为诠释性研究否认客观现实的概念,可确证性可以根据“间主观性”来表征,即研究的参与者认同研究者得出的结论。例如,如果一个研究的参与者总体上认同研究者从研究现象中得出的结论(基于对研究文章或报告的阅读),那么可以认为这些发现是可确证的。

可转移性。诠释性研究中的可转移性指的是研究发现在多大程度上能推广到其他情境。这与实证研究中的广义性很相似。研究者必须提供关于研究情境的丰富的细节的描述(“深厚描述”),贯穿地对数据所揭示的结果、假设与过程进行描述,这样读者可以独立地判断所报告的发现是否或多大程度上可转移到其他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