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就优胜劣败之理以证新民之结果而论及取法之所宜
第四节 就优胜劣败之理以证新民之结果而论及取法之所宜
在民族主义立国之今日,民弱者国弱,民强者国强,殆如影之随形,响之应声,有丝毫不容假借者。今请将地球民族之大势,列为一表,而论其所以迭代消长之由。
凡地球民族之大别五,闻其最有势力于今世者谁乎?白色种人是也。白色民族之重要者三〈(白种不止此三派,条顿亦不止彼二派,此不过举其要者耳。此文非考据种族,不必鳃鳃也。)〉,其最有势力于今世者谁乎?条顿人是也。条顿民族之重要者二,其最有势力于今世者谁乎?盎格鲁撤逊人是也。当其始沟分而居,不相杂厕也,则无论若何之民族,皆可以休养生息于其部分之内。然天演物竞之公例,既驱人类使不得不接触,不交通,不争竞;一旦接触交通争竞,而一起一仆之数乃立见。不观于斗蟀者乎?百蟀各处一笼,各自雄也。并而一之,一日而死十六七,两日而死十八九,三日而所余者仅一二焉矣。所余之一二,必其最强者也,然则稍不强者殆而已矣!黑红棕之人与白人相遇,如汤沃雪,瞬即消灭,夫人而知矣。今黄人与之遇,又著著失败矣!若夫观白人之自竞也,彼斯拉夫民族,常为阿士曼黎之专制政府,与卢马纳及哈菩士卜之条顿人王家所轭缚。至今罕能自伸。拉丁民族,虽当中世时代,曾臻全盛,及其与条顿人相遇,遂不可支。自罗马解纽以来,今日欧洲之建国,无一不自条顿人之手而成。如皮士噶人之于西班牙;士埃威人之于葡萄牙;郎拔人之于意大利;佛兰克人之于法兰西、比利时;盎格鲁撒逊人之于英吉利;士康的拿比亚人之于丹麦、瑞典、那威;日耳曼人之于德意志、荷兰、瑞士、奥大利。凡此皆现代各国之主动力也,而一皆自条顿人发之成之。是条顿人不啻全世界动力之主人翁也。而条顿人之中,又以盎格鲁撒逊人为主中之主,强中之强。今日地球陆地四分之一以上,被其占领;人类四分之一以上,受其统制。而势力范围之布于五洲各地者,且日进而未有已焉。今试就百年来各国用语之人数变迁,列为一表,而知盎格鲁民族之进步,有令人惊绝者!
由两表比较之,则此九十年间,英语之位置,由第五跃至第一,由二千零五十二万,跃至一万一千一百万。由百分之十二有奇,跃至百分之二十七有奇,骎骎然遂有吞全球括四海之势。盎格鲁撒逊人之气燄,谁能御之?由此观之,则今日世界上最优胜之民族可以知矣。五色人相比较,白人最优;以白人相比较,条顿人最优。以条顿人相比较,盎格鲁撒逊人最优。此非吾趋势利之言也。天演界无可逃避之公例,实如是也。使日耳曼人能自新以优胜于盎格鲁撒逊,则他日能代之以兴,亦未可知。使斯拉夫人、拉丁人能自新以优胜于条顿人。使黄人能自新以优胜于白人,则其他日之结果亦然。要之现在之地位,则其优劣之数,实如上所云云矣。然则吾所谓博考民族所以自立之道,汇择其长而取之以补我所未及者。援取法乎上之例,不可不求诸白人,不可不求诸白人中之条顿人,不可不求诸条顿人中之盎格鲁撒逊人。
白人之优于他种人者何也?他种人好静,白种人好动。他种人狃于和平,白种人不辞竞争。他种人保守,白种人进取。以故他种人只能发生文明,白种人则能传播文明。发生文明者,恃天然也;传播文明者,恃人事也。试观泰西文明动力之中心点,由安息、埃及而希腊,由希腊而罗马,由罗马而大西洋沿岸诸国,而遍于大陆,而飞渡磅礡于亚美利加,今则回顾而报本于东方焉!其机未尝一日停。其勇猛果敢活泼宏伟之气,比诸印度人何如?比诸中国人何如?其他小国,更不必论矣。然则白种人所以雄飞于全球者,非天幸也,其民族之优胜使然也。
条顿人之优于他白人者何也?条顿人政治能力甚强,非他族所能及也。如彼希腊人及斯拉夫人,虽能立地方自治之制,而不能扩充之。其能力全集注于此最小之公共团体,而位于此团体之上者,有国家之机关;位于此团体之下者,有个人之权利,皆非彼等所能及也。以故其所生之结果,有三缺点:人民之权利不完,一也;团体与团体之间不相联属,二也;无防御外敌之力,三也。故希腊人一轭于罗马,再轭于土耳其,三轭于条顿人,数千年不见天日。而斯拉夫人今犹呻吟于专制恣暴政体之下,而未有已也。至如迦特民族〈(罗马一统前之郜儿人,及今之爱尔兰人与苏格兰之高地人,皆属于此族。)〉,虽其勇敢之气,冠绝一时,而政治思想更薄弱。故惟知崇拜一二膂力之英雄,而国民不能独立团结。虽能建无数之小军国,而无统一之之道。能创大宗教,而不能成大国家。至于拉丁人,则远优于彼等矣。能建伟大之罗马帝国,统一欧陆;能制完备之罗马民法,垂型千年。虽然,其思想太大而不能实施。动欲统制宇内,而地方自治之制被破坏焉,个人权利被蹂躏焉。务张国力而不养人格,故及罗马之末叶,而拉丁之腐败卑劣闻天下。虽及今日,而其沿袭之旧质,犹不能除。好虚荣,少沈实。时则倾于保守,抱陈腐而不肯稍变;时则驰于急激,变之不以次第。若法兰西人,其代表也。百年之内,变政体者六,易宪法者十四,至今名为民主,而地方自治与个人权利,毫不能扩充。此拉丁人所以日蹙于天演之剧场也。若夫条顿人,则其始在日耳曼森林中为一种蛮族时,其个人强立自由之气概,传诸子孙而不失。而又经罗马文化之薰习锻炼,两者和合,遂能成一特性之民族。而组织民族的国家 (NationalState) ,创代议制度,使人民皆得参预政权,集人民之意以为公意,合人民之权以为国权。又能定团体与个人之权限,定中央政府与地方自治之权限,各不相侵。民族全体,得应于时变,以滋长发达;故条顿人今遂优于天下。非天幸也,其民族之优胜使然也。
盎格鲁撒逊人之尤优于他条顿人者何也?其独立自助之风最盛。自其幼年在家庭,在学校,父母师长,皆不以附庸待之。使其练习世务,稍长而可以自立,不倚赖他人。其守纪律循秩序之念最厚,其常识 (Common Sense) 最富,常不肯为无谋之躁妄举动。其权利之思想最强,视权利为第二之生命,丝毫不肯放过。其体力最壮,能冒万险。其性质最坚忍,百折不回。其人以实业为主,不尚虚荣。人皆务有职业,不问高下。而坐食之官吏政客,常不为世所重。其保守之性质亦最多,而常能因时势,鉴外群,以发挥光大其固有之本性。以此之故,故能以区区北极三孤岛,而孳殖其种于北亚美利加、澳大利亚两大陆。扬其国旗于日所出入处,巩其权力于五洲四海冲要咽喉之地,而天下莫之能敌也。盎格鲁撤逊人所以定霸于十九世纪,非天幸也,其民族之优胜使然也。
然则吾之所当取法者可知已。观彼族之所以衰所以弱,此族之所以兴所以强,而一自省焉。吾国民之性质,其与彼召衰召弱者异同若何?与此致兴致强者异同若何?其大体之缺陷在何处?其细故之薄弱在何处?一一勘之,一一鉴之,一一改之,一一补之;于是乎新国民可以成。今请举吾国民所当自新之大纲小目,条分缕析,于次节详论之。
